Source code of Windows XP (NT5)
You can not select more than 25 topics Topics must start with a letter or number, can include dashes ('-') and can be up to 35 characters long.
 
 
 
 
 
 

39 lines
5.3 KiB

Microsoft Management Console
MICROSOFT軟體使用者授權合約
重要說明--請仔細閱讀﹕本Microsoft使用者授權合約("EULA",以下稱「授權合約」)是一份 貴用戶(個人或單一法人團體)與Microsoft公司間就上述Microsoft軟體所合法成立之協議;Microsoft軟體產品包括電腦軟體、並可能包括相關媒介物、書面資料、「線上」或電子文件等(以下稱「軟體產品」)。 貴用戶於安裝、拷貝或使用「軟體產品」時,即表示同意接受本「授權合約」條款之拘束。若 貴用戶不同意本「授權合約」之條款,則不得安裝或使用「軟體產品」;然而, 貴用戶得將其退回原購買處,請求全額退款。
軟體產品授權
本「軟體產品」受著作權法、國際著作權條約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法律及條約之保護。本「軟體產品」僅係授權使用,而非販售賣斷。
1. 授權之給予。本「授權合約」授予 貴用戶以下權利﹕
* 安裝和使用。 貴用戶可以安裝並使用本「軟體產品」之拷貝,份數不限。
* 複製和散佈。 貴用戶可以複製並散佈本「軟體產品」之拷貝,份數不限,惟必須同意並遵守以下之規定:(a) 每份拷貝必須為真實、完整之拷貝,其中須包括Microsoft原有之設定以及所有著作權和商標之標示;(b) 貴用戶散佈「軟體產品」時僅得作為 貴用戶自己的軟體應用程式(以下稱「應用軟體」)之一部分而一併散佈之;(c) 貴用戶之「應用軟體」必須為「軟體產品」增加重要及主要之功能;(d) 貴用戶不得允許 貴用戶之終端使用者客戶進一步轉散佈「軟體產品」;(e) 於行銷 貴用戶之「應用軟體」時,不得使用Microsoft公司之名稱、商標圖樣或商標;(f) 於 貴用戶之「應用軟體」上加註有效之著作權標示;並且 (g) 他人以使用或散佈 貴用戶之「應用軟體」而提出索賠或提起控訴時, 貴用戶應賠償 Microsoft 公司之損失(包括合理律師費)、使之不致因而遭受損害,並出面代為辯護。關於所有以其他方式使用及/或散佈「軟體產品」時所應繳付之相關權利金及其他授權規定請與Microsoft公司聯絡,。
2. 其他權利及限制。
* 還原工程(Reverse Engineering)、解編(Decompilation)、反向組譯(Disassembly)之限制。 貴用戶不得對「軟體產品」進行還原工程、解編或反向組譯,除非所適用之準據法明文允許進行以上活動時,方不在此限。
* 租借。 貴用戶不得暫時或永久出租或出借「軟體產品」。
* 支援服務。Microsoft可能向 貴用戶提供有關 「軟體產品」之支援服務(以下稱 「支援服務」)。 「支援服務」之使用需遵照使用者手冊、 「線上」文件、及/或其他Microsoft所提供文件所述之Microsoft政策和方針進行之。作為「支援服務」之一部份而提供給 貴用戶之任何補充軟體碼,應視為「軟體產品」之一部份,應受本「授權合約」規定條件之限制。至於 貴用戶作為「支援服務」之一部份所提供給 Microsoft 公司之技術資訊, Microsoft 公司得將其用於包括產品支援和開發等商業用途。Microsoft 不會以透露 貴用戶身份之方式,使用該技術資訊。
* 轉讓軟體。 貴用戶得永久轉讓本「授權合約」中所授予之一切權利,惟受讓人須同意本「授權合約」之條款。
* 終止。若 貴用戶未能遵循本「授權合約」之條款和條件,則Microsoft得於其他權利不受影響之情況下,終止本「授權合約」。屆時 貴用戶必須銷毀所有「軟體產品」之拷貝及其所有組成部分。
3. 著作權。「軟體產品」之所有權利,包括但不限於「軟體產品」之所有權及著作權、及其任何拷貝之著作權,均屬 Microsoft 公司或其供應商所有。所有透過「軟體產品」之使用而可能存取之內容資料,其一切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均分別屬於該內容資料之擁有者所有,並可能受到相關著作權法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和條約之保護。本「授權合約」並不授權 貴用戶使用該等內容。凡未明文授予之一切權利,均屬 Microsoft 公司所有。
4. 有關Java支援之說明。「軟體產品」可能含供以Java語言寫成程式之支援。Java技術並非無錯誤發生之可能,且並非被設計、製造或當做在危險環境下(如核子設施之操作、飛航或通訊系統、飛航管理、直接生命支援機器或武器系統等)需要絕對安全保證性能之線上控制設備而使用或轉售。上述線上控制設備如使用Java技術,而該技術發生失靈時,即可能直接導致死亡、身體傷害或物體或環境嚴重受損。
5. 出口限制。 貴用戶同意絕不將「軟體產品」或其任何部份出口或復運出口至任何受美國實施出口限制之國家、個人、公司或終端使用者。 貴用戶特別同意不將「軟體產品」或其任何部份出口或復運出口至:(i) 經美國實施禁運或限制貨品或服務出口之國家,其中目前包括但不一定限於古巴、伊朗、伊拉克、利比亞、北韓、蘇丹和敘利亞等國,或意圖將「軟體產品」傳送或運輸回任何上開國家之該國任何國民,無論其位於何處;(ii) 任何據 貴用戶所知或 貴用戶按理應知,將使用「軟體產品」或其部份來設計、發展或製造核子、化學或生物武器之任何終端使用者;或 (iii) 經任何美國政府聯邦單位禁止參與美國出口交易之任何終端使用者。
其他
若 貴用戶在美國境內購得本產品,則本「授權合約」係由美國華盛頓州法律所管轄。
若 貴用戶在美國境外購得本產品,則可能適用當地法律。
若 貴用戶對於本「授權合約」有任何疑問,或是基於任何原因希望和Microsoft聯絡,請和Microsoft負責貴國業務之子公司聯絡,或寫信至Microsoft公司之業務資料中心 (Sales Information Center),該中心址設One Microsoft Way/Redmond, WA 98052-6399。
有限瑕疵擔保
不附擔保責任。Microsoft公司明確表示,「軟體產品」並不附帶任何擔保責任。「軟體產品」和任何相關文件只以「現狀」提供,並不帶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,包括但不限於默示之擔保或適售性、適用於某一特定用途或不侵權之擔保。使用或操作「軟體產品」所導致之所有風險,必須由 貴用戶自行承擔。
賠償責任之限制。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Microsoft公司或其供應商對於 貴用戶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「軟體產品」、或提供或不能提供「支援服務」所發生之特別、附隨、間接或衍生之損害(包括,但不限於營業利益之損失、營業中斷、營業資訊之滅失或其他金錢損失)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,此項規定不因Microsoft公司經 貴用戶事先告知該損害發生之可能性而有所不同。不論發生任何情況,Microsoft公司依本「授權合約」任何條款所應負之損害賠償總額,以 貴用戶就「軟體產品」實際已付之價款或美金$5.00兩者之間較高之金額為限。然而, 貴用戶若已簽訂「Microsoft支援服務合約」,則有關Microsoft公司就「支援服務」所應負擔之賠償總額將遵照該合約條款而定。由於某些州和轄區不允許對損害賠償責任加以排除或設立限制,因此以上限制不一定適用於 貴用戶。
X03-69547